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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候选人的履历表等资料,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本次被提名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相关环节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了解,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达威、刘玉祥、焦玉文、许宏亮、 张培贤、张绍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候选人的履历表等资料,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本次被提名的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相关环节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了解,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肖晓兰、张忠伟、杨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斌、敬云川、张帆关键词: ST金鸿: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