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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州发布,扬州市住建局于2月20日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共有8条措施,包括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首套房契税补贴、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等。
《通知》提到,“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这意味着扬州取消二手房3年限售政策。
具体而言,对于有改善需求的群体,当其在主城区购买改善型住房后,凭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原有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直接出售,不再执行限售规定。
此外,扬州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将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现行的LPR-20BP调整为LPR-50BP,这意味着扬州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下限,由之前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