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相关资料图)
为努力创建人才生态最优环境,进一步增强重点高层次人才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根据《关于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五个湾区”的实施意见》(甬前党发〔2023〕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新区注册、纳税企业工作的国内外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经市级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等五类人才;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新区服务满5年,从事学术、科技研究且在新区有创新成果的人才;
3.新区“前湾领航”计划项目核心成员;
4.上一年度计税年薪达到70万元的人才;
5.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二、服务内容
人才认定后,每年可享受免费游湿地、交通补贴、健康体检、新春慰问、联谊交流、医疗保险补助等六项重点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第1类中的领军及以上人才每人每年服务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第1类中的拔尖人才、高级人才以及第2-5类人才每人每年服务费用控制在2500元以内。
三、申报流程
由企业统一组织人才进行申报,人才所在单位核验申报材料原件后,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至新区人才发展中心206室。经市级部门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无须重新认定。
四、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只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宁波前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表(附件1)。
2.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3.第2类人才还需提供(1)普通全日制学历证明(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技能证书;(2)创新成果(附件2);(3)新区连续服务满5年的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
4.第4类计税年薪根据个人所得税APP中工资薪金年度总额及单位公积金年缴纳额综合确定。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上一年度收入及浙里办个人公积金基本信息、账户明细截图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符合《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其他事项
1.符合的企业为在新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不包括银行、电力、电信、邮政等垂直管理单位、三产税源型企业和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
2.各企业认真排摸符合条件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或认定资格,依法追缴奖励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宓小乐;
联系电话:0574-63070267;
邮箱:249740110@qq.com。
附件下载
1、宁波前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表
2、创新成果范围
3、宁波前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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